当前位置: 新闻动态 > 本院动态
关于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相关事宜的重要提醒
字体: 来源:黔东南州医保局 作者:黔东南医保 发布时间:2025-02-21 09:08 [打印]
摘要:全州各参保单位及职工: 据了解,2024年度存在单位职工因疏忽未及时给家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,导致其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的情况。因此,再次请各参保单位提醒所辖职工(含退休)


全州各参保单位及职工:
 
    据了解,2024年度存在单位职工因疏忽未及时给家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,导致其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的情况。因此,再次请各参保单位提醒所辖职工(含退休),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,通过以下参保渠道为家人缴纳医保参保费用。若错过集中缴费期,个人不仅需全额缴纳1070元,且面临90天的待遇等待期(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纳入医保报销)。

    一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渠道。
    2025年,我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功能进一步优化,代缴覆盖范围扩大至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等近亲属。
详情点击链接: 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F9DDoFxKS-nrantGDjHkUA

    二、税务代缴渠道。
    可以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线上平台替家人缴费,也可以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银行网点等线下平台完成缴费。
详情点击链接: 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qdPDJO2ZS71Gvf7nlk3iVQ
 
来源:黔东南州医保局、黔东南州税务局
 
关于我们| 联系我们| 人才招聘| 健康宣传
Copyright©2025 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 版权所有
地址: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06号 电话:0855-8218989 邮箱:qdnzmyy@163.com

贵公网安备 52260102556310号

黔ICP备2023002422号